一、有證書(certificate)的標準物質就是有證標準物質(CRM)嗎?
首先我們要理解“有證標準物質(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的含義。有證標準物質是指“附有由機構發(fā)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程序獲得的具有不確定度和溯源性的一個或多個特性值的標準物質[1]”。因此,有證書的標準物質不一定就是有證標準物質。
有證標準物質應具有以下幾點基本特征: (1) 溯源性和不確定度聲明; (2)標準物質的制備、定值及認定符合由ISO指南34和指南35給出的有效程序,我國已將上述指南等效轉化為JJF1342《標準物質研制(生產(chǎn))機構通用要求》和JJF1343《標準物質定值的通用原則及統(tǒng)計學原理》,成為標準物質的評審、發(fā)布的技術依據(jù)。
二、有證標準物質和其它標準物質在使用上有什么區(qū)別呢?
首先要先明確,只有有證標準物質提供的認定值或標準值才能夠用于校準、為其他物質賦值以及測量正確度確認,并通過其使用來聲明測量結果的計量學溯源性。 在我們的日常測量中,還會使用其它類型的標準物質,它們主要用于開展測量質量控制、測量精密度確認等。在缺少有證標準物質的情況,也不得不使用這些標準物質來開展校準等活動,但是應進一步評估這些標準物質是否符合有證標準物質的特征,或溯源性和量值不確定度水平能夠充分滿足測量結果溯源性和準確度要求。
三、有證標準物質的參考值或信息值怎么用?
有證標準物質的證書中,有時會提供一些額外的參考值或信息值,這些值通常缺少明確的計量學溯源性,缺少不確定度信息或不確定度評估不全面,因此它們的主要用途是幫助用戶了解標準物質的基體組成,判斷標準物質的適用性,或視可靠程度用于開展測量質量控制。
四、標準物質一定要在有效期內使用嗎?
標準物質的有效期是研制單位根據(jù)穩(wěn)定性研究數(shù)據(jù),為了確保標準物質量值及不確定度的可靠性而確定的,所以,務必在有效期內使用。到期后未使用的標準物質也許仍舊穩(wěn)定,對于一些批量較大、穩(wěn)定性周期較長(如五年)的標準物質,研制單位有時會提供延長有效期的服務,但是在標準物質的穩(wěn)定性無法得到研制單位保證的情況下,用戶如果繼續(xù)使用該標準物質,需自行承擔責任。
五、標準物質的小取樣量有什么意義?
標準物質的小取樣量是在均勻性研究中規(guī)定的。使用標準物質時的實際取樣量應不低于標準物質的小取樣量,當小于標準物質的小取樣量使用時,證書中聲明的標準物質特性量值和不確定度等參數(shù)可能會由于標準物質的不均勻性而不再有效。
六、為什么一定要按照證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使用和保存標準物質?
標準物質證書中規(guī)定的使用和保存條件是確保的必要條件。標準物質的保存條件是在穩(wěn)定性研究中確定的,而標準物質的使用條件,如溫度、配制方法、干燥方法、水分校正方法、混勻方法等,則是標準物質定值過程嚴格確定和遵守的,不按照規(guī)定使用和保存會導致標準物質的量值不再有效,測量結果與標準值相比較出現(xiàn)偏差。
七、校準用標準物質的稀釋和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什么問題?
用戶購買到的校準用標準物質常常濃度較高,不能直接使用,應做好這些過程的質量控制。標準物質稀釋配制過程中所使用的容器與稀釋劑需要引起注意。有些物質用玻璃瓶存儲時,容易受降解或溶出影響,這時就要使用其它材料的瓶子,如K、Na等元素溶液標準物質,需采用塑料瓶保存;有些物質用塑料瓶存儲則會發(fā)生吸附或溶出,如汞,在塑料瓶中可能會產(chǎn)生吸附現(xiàn)象,因此選擇玻璃瓶較為可靠。所采用的稀釋劑除了應對空白進行必要的控制外,不同的稀釋劑其穩(wěn)定效果也不同,原則上應按照檢測標準方法中規(guī)定的稀釋劑品種及濃度進行配制。標準物質稱量、稀釋過程中使用的計量器具,如天平、移液器、容量瓶等,應經(jīng)適當?shù)男驶驒z定確認符合精度和準確度要求,特別是有機分析中使用的微量注射器和移液槍的誤差較大,應注重進行日常校準。
八、打開后的標準物質如何保存和開展量值核驗?
標準物質證書中有時會規(guī)定“一次性使用”,這些標準物質一般不穩(wěn)定或具有較高的量值準確度,如安瓿瓶分裝的一級溶液標準物質,在打開包裝后量值易發(fā)生超出不確定度范圍的變化,應按照要求盡快移取,不能留存后反復使用,可一次性制備成中間標準儲備溶液保存、使用。 對于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確保標準物質包裝單元開封后的恰當保存和包裝、證書的完整性非常重要,某些情況下,有必要根據(jù)證書要求,對剩余的物質進行重新密封包裝。取樣時應采取防止沾污的措施。
如何在使用環(huán)節(jié)做好標準物質的量值控制常常是用戶困惑的問題。標準物質的量值控制應分以下情況制定具體的措施:(1)對于有證標準物質,只要按照標準物質證書上所規(guī)定的條件和方法保存,并在有效期內使用,量值是有保障的,這類標準物質的核查應簡化為檢查包裝、標簽及證書的完好性、有效期、保存條件等;如果是開封后可多次使用的有證標準物質,除了上述核查外,實驗室應制定相應的文件規(guī)范其后續(xù)使用和管理,定期檢查其使用的情況,必要時與另一未開封單元或批次的標準物質通過比對進行量值核驗;(2)對于內部標準物質或實驗室由有證標準物質制備的校準溶液等,由于沒有充分的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數(shù)據(jù),嚴格的量值控制是非常必要的,可采取的方式視實驗室的經(jīng)濟和技術條件靈活掌握,如利用質量控制圖進行趨勢檢查、通過上下批標準物質量值比對或實驗室間比對驗證量值的準確性等。此外核查的頻次要根據(jù)標準物質的特點制定,穩(wěn)定性預期良好的標準物質可相對放寬核查的時間間隔。